美术学院由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验中心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建成的实训室有:针织刺绣实训室1间、服装服饰实训室3间、硬质材料实训室1间、雕塑实训室2间、陶艺实训室1间、木工实训室2间、环境设计实训室1间、木版画实训室1间、平面设计实训室1间,共13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
1. 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属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自主聘用,待遇面议),招聘名额为1名。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1.主要负责木工实训室、服装与服饰实训室、针织刺绣实训室、雕塑陶艺实训室、硬质材料实训室等13间实训室的日常管理(设备借用登记、实训室使用登记、物质清点盘查、耗材发放等)、设备维护、设备操作及指导教学等工作。
2.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需有美术造型与设计审美等能力,和具备上述实训室设备操作与维护的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形式发送至邮箱2804351673@qq.com。邮件标题为:实验室:姓名。
(一)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二)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好附件:四川文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 4月 25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报考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美术学院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由美术学院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文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技能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五、考核
美术学院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学校研究确定的拟录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体检合格者,办理人事手续,待遇面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18784849752)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人事处,邮编:635000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