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机构设置
    • 专业设置
  • 师资队伍
    • 绘画类教师
    • 设计类教师
    • 理论书法类
    • 特聘教师
    • 教辅人员
  • 教学科研
    • 工作动态
    • 科学研究
    • 专业认证
  • 党群工作
    • 主题教育
    • 党务工作
    • 党员教育
    • 工会之窗
  • 学生工作
    • 团学工作
    • 专业竞赛
    • 自助奖贷
    • 心理健康
    • 优秀学生
    • 规章制度
  • 艺术申硕
    • 招生简章
    • 培养流程
    • 院校介绍
    • 新闻动态
  • 美术馆
    • 美术馆概况
    • 展览资讯
  • 实践实训
    • 校地合作
    • 实训中心
    •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首页 > 实践实训

    美术学院实训室防火管理制度
    2019-12-27 11:42:30   来源:美术学院     作者:发布管理员 

    一、 实验室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成立防火组织,落实到人。
    二、各房间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室安全工作。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三、实验室的钥匙借用应登记,一旦丢失要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实验室内一律不准吸烟。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设备,各种电气设备使用完毕一定要断开电源。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如电炉、酒精灯等。
    六、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数量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都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电注意安全,不得违章用电。
    八、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及所使用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所配的安全器材。安全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或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改。
    九、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上一篇:美术学院开展2025年就业指导讲座
    下一篇:深化产教融合 拓宽就业渠道——美术学院院长刘承川一行赴成都访企拓岗

    Copyright @ 2015-2023 msxy.sas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蜀ICP备06020089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莲花湖校区)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