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服饰实训室安全操作规范
新闻发布者:发布管理员
新闻来源: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1-26 14: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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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操作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使用者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一、室内不准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计3次者取消本学年进入实验室资格。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进入室内,强化防火防盗意识。
二、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准随便使用电器设备及各种仪器。
三、在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各设备的操作规范和要求进行,同时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专业设备必须在专任教师指导下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擅自使用。
五、在操作设备时,长发者必须将头发盘起,避免安全隐患。
六、使用完设备后,先要关闭电源开关后方可离开。
七、在操作设备及工具时,不得分心和与旁人说话。
八、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实验室不承担保管个人物品的义务。
九、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拉电,接线使用其它电器,不要随意挪动固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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